贵州省全球基金艾滋病项目2010年社会组织活动类机构招标公告
贵州省全球基金艾滋病项目已于2010年1月在我省正式启动,根据促进全社会广泛参与项目实施,发挥社会组织在防艾工作中的独特作用的原则,项目有一定比例的资金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省艾防协会经过投标,成为全球基金艾滋病项目贵州省社会组织类管理机构,全面负责本省项目社会组织活动类机构参与的招投标、中标机构的管理、督导和提供技术支持等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协会现采取公开招募的形式确定项目社会组织活动类机构,现将相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项目内容
全球基金规定以下四项活动由社会组织通过招投标的方式参与实施。
1.社会组织参与的反歧视宣传活动。
2.社会组织参与男男性行为人群及其他人群干预活动。
3.招募和培训同伴教育员,为接受治疗的病人提供有关服药依从性等健康教育。
4.为感染者和病人提供持续的关怀与支持。
二、申请机构资质和申请材料
1. 注册社会组织和非注册社会组织均可申请项目;申请经费额度在1万元以上的投标机构/组织必须要有一年以上在相关目标人群中开展艾滋病防治活动的经验。申请组织必须是本省的组织,须有3名以上成员。
2. 每个投标机构/组织需要填写好《中国全球基金艾滋病项目社会组织项目申请书》(附件一),并用A4纸打印,一式三份,由机构负责人签署意见并盖公章,在截止日期2010年5月28日(以邮戳为准)前邮寄给省艾防协会,同时上报电子版至协会邮箱:gzaxd6@yahoo.com.cn,逾期不予受理。
3. 注册的投标机构/组织必须提供注册资质及财务等相关信息,未注册的或不具备政府规定的独立完善财务制度的投标机构/组织,须选择当地有完善财务制度的独立法人单位作为经费托管机构,经费托管机构应严格执行全球基金项目财务管理制度,监督和指导被托管机构按项目预算合理使用经费。
三、申请经费额度及资金分配比例
本轮申请经费共计人民币559600元整,预计全省共支持16个实施机构,注册的社会组织资金申请上限不得高于人民币4万元整,未注册的实施机构申请上限不得高于人民币3万元整。
四、实施机构的选择程序
1.申请机构必须保证符合申请条件,并保证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如发现有虚假情况,经查属实后取消项目实施资格。
2.在申请截止日期前,省协会工作人员将对申请机构在申请过程中的疑问给予解答和指导。
3.省艾防协会将根据《中国全球基金艾滋病项目社会组织项目实施机构评审标准》,组织专家对标书进行评审。
4.项目申请书评审后,无论项目申请书是否中标,省艾防协会都会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的形式对每份标书进行专家评审意见反馈,并要求初步中标机构/组织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修改项目申请书,修改后的项目申请书需要要在10天内上报省艾防协会进行最终评审。
5.省艾防协会将与中标的投标机构/组织签署项目协议,并公布于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上。具体网站如下:www.gzcdc.gov.cn
4.项目申请书评审后,无论项目申请书是否中标,省艾防协会都会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的形式对每份标书进行专家评审意见反馈,并要求初步中标机构/组织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修改项目申请书,修改后的项目申请书需要要在10天内上报省艾防协会进行最终评审。
5.省艾防协会将与中标的投标机构/组织签署项目协议,并公布于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上。具体网站如下:www.gzcdc.gov.cn
五、注意事项
1.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项目应于2010年12月31日前结束。
2.申请书应写得规范详实,保证质量。
3.一个申请机构只能申请1个项目。
4.申请机构可主动向当地疾控中心联系,以便得到必要的指导和帮助。
5.投标项目必须有明确的负责人,由其直接负责实施项目活动。
6.申请项目活动内容不得与已有经费支持的活动重复。
六、联系人及方式
联系人:覃瑶、刘跃辉。
电话:0851-6823305 传真:0851-6823305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八鸽岩路73号3号楼3604房间
邮箱:gzaxd6@yahoo.com.cn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一 中国全球基金艾滋病项目社会组织项目申请书
附件二 贵州省全球基金艾滋病项目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项目管理方案
贵州省艾滋病性病防治协会
二〇一〇年五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