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中心概况组织机构
  

慢性病防治研究所职责

 

一、慢性非传染性疾病:

1、  认真做好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调研工作,为我省拟定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策略和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2、  拟定我省重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预防控制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开展我省重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发生、发展,流行因素及分布规律的流行病学调查,建立贵州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数据库和疾病谱,建立预防控制及科学研究的试点区域。

3、  负责对下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慢性病防治人员的业务指导和技术培训。

4、  组织承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相关科学研究及技术交流。

5、  开展与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相关的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

6、  负责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相关信息的搜集、分析及咨询和诊疗。

7、  负责组织承担国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和科学研究任务。

8、  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领域的国内外合作和信息交流。

二、寄生虫病:

1、  为我省拟定寄生虫病的防治策略和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2、  拟定我省主要寄生虫病的预防控制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3、  负责全省寄生虫病的预防控制和流行病学调查的技术指导,质量监控与考核。

4、  负责组织承担国家寄生虫病防治和科学研究任务。

5、  组织开展我省主要寄生虫病及其它人兽共患性寄生虫病的发生、发展、分布及规律的流行病学调查、监测,防治和研究工作。

6、  重点开展疟疾、肠道寄生虫病、食源性寄生虫病、人兽共患性寄生虫病等的防治和传播媒介的抗性及防制工作。

7、  负责寄生虫病和人兽共患性寄生虫病相关信息的搜集、分析及咨询和诊疗。

8、  组织开展寄生虫病和主要传播媒介的防治策略、控制措施的研究工作。推广科技成果及新技术、新方法。

9、  负责建立贵州省寄生虫病及传播媒介的信息数据库和疾病谱。

10、开展寄生虫病及传播媒介领域的国内外合作和信息交流。

11、负责下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寄生虫病防治人员的业务指导和技术培训。

12、负责处理全省寄生虫病的突发性疫情。

13、开展与寄生虫病相关的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

三、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综合科                     电话6827337

寄生虫病防治科             电话6827310

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科     电话6823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