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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健康促进与宣传教育所职责

 

1、组织、指导社区和农村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制定规划、计划和考核评估标准,并进行质量和效果评估,促进社会健康环境的建立和人群健康行为的形成。

2、对全省各类健康教育与促进专业人员及有关卫生技术人员进行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知识和技能培训。

3、积极配合相关业务部门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

4、在全省组织开展大众卫生科学知识传播活动,设计、制作和分发健康教育传播材料。

5、结合省情组织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方法、 策略等课题研究。

6、积极参与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国内国际合作与交流,承担国内国际合作项目。

7、建立和发展与各媒体、 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联系,推动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的发展。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信息传播科、材料制作科         电话6826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