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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防治研究所职责

 

1、开展法定传染病防治策略和措施的研究,为政府拟定有关传染病的控制方案提供科学依据。

2、根据全国有关的疾病的监测方案实施传染病的监测,建立全省的监测网络并制订监测实施方案和计划,负责质量控制和考核。

3、组织、参与甲类传染病、新发传染病和其它重大暴发疫情的调查处理,制定应急处理方案,并对下级疾控部门的疫情处理进行指导和质量抽查。

4、对原因不明疾病在中心的统筹下参与现场调查研究,承担相关检验任务和后续研究。

5、承担、指导大型野外工地的疫源地调查处理。

6、按照国家免疫规划制定全省的免疫程序和实施方案、免疫服务规范、免疫策略并组织实施,提供技术指导和咨询,开展免疫预防监测,进行督导和评价。

7、负责全省冷链系统的指导和管理工作。

8、组织、参加免疫针对疾病暴发和免疫预防活动相关突发事件的调查和处理。

9、负责预防用生物制品的采购、管理工作。

10、负责病媒生物和消毒质量的监测及消、杀、灭措施的落实,承担消毒、杀虫、灭鼠产品和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及其生产企业的监(检)测。

11、承担、参加相关专业的科研项目及国内外合作与交流。

12、负责全省相关专业人员的培训。

13、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综合科                   电话6825195

细菌性疾病防治科         电话6870401

病毒性疾病防治科         电话68270916827027

鼠疫防治科               电话6871582

免疫规划科               电话68241576826218

消毒杀虫灭菌科           电话68261606827040

生物制品管理科           电话68299016839892(门面)、6810414(冷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