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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展法定传染病防治策略和措施的研究,为政府拟定有关传染病的控制方案提供科学依据。
2、根据全国有关的疾病的监测方案实施传染病的监测,建立全省的监测网络并制订监测实施方案和计划,负责质量控制和考核。
3、组织、参与甲类传染病、新发传染病和其它重大暴发疫情的调查处理,制定应急处理方案,并对下级疾控部门的疫情处理进行指导和质量抽查。
4、对原因不明疾病在中心的统筹下参与现场调查研究,承担相关检验任务和后续研究。
5、承担、指导大型野外工地的疫源地调查处理。
6、按照国家免疫规划制定全省的免疫程序和实施方案、免疫服务规范、免疫策略并组织实施,提供技术指导和咨询,开展免疫预防监测,进行督导和评价。
7、负责全省冷链系统的指导和管理工作。
8、组织、参加免疫针对疾病暴发和免疫预防活动相关突发事件的调查和处理。
9、负责预防用生物制品的采购、管理工作。
10、负责病媒生物和消毒质量的监测及消、杀、灭措施的落实,承担消毒、杀虫、灭鼠产品和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及其生产企业的监(检)测。
11、承担、参加相关专业的科研项目及国内外合作与交流。
12、负责全省相关专业人员的培训。
13、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综合科
电话6825195
细菌性疾病防治科
电话6870401
病毒性疾病防治科
电话6827091、6827027
鼠疫防治科
电话6871582
免疫规划科
电话6824157、6826218
消毒杀虫灭菌科
电话6826160、6827040
生物制品管理科
电话6829901、6839892(门面)、6810414(冷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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